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2020]9号)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经研究决定,我校2020年开展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北京科技大学2020届应届毕业生,在校表现良好且在入学前取得2020年学士学位证书;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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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机关审批批准为准。

  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我校专业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0年 7 月 15 日至 7 月 17 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个学生可报考2个不同的志愿专业(平行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考生选择志愿专业时,应认真查询确认自己本科专业和志愿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专业类,确保自己所填报的志愿专业符合二学位招生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3、报名手续: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陆北京科技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ob.ustb.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考生网上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A.个人简历;

  B.攻读第二学士学位期间本人的职业发展设想陈述书;

  C.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提交考研成绩单照片或扫描件。

  (3)系统信息提交完成后,截图并按系统提示发送确认邮件。

  4、申请者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将取消资格。

  四、审核选拔

  1、不设考试环节。学校成立专家组负责二学位审核选拔工作。选拔以报名考生本科前6个学期裸分专业排名百分比(按保研时裸分成绩计算方法计算,具体成绩排名由考生所在学院提供)为依据择优录取。排名相同时,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择优录取。

  2、按照“排名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安排录取专业。若考生未达到其填报的2个志愿专业要求,选择了“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选择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进行专业调剂。

  3、确定的拟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以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将于2020年7月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zhaosheng.ustb.edu.cn)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20年8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

  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0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报到要求以发放的录取通知书说明为准。

  2、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须出示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与普通本科生同等标准,为5000元/学年。

  2、学校将按宿舍床位整体情况安排住宿,部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能会与其他学历考生穿插安排住宿。

  3、学生入学后的其他培养与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学籍管理、教学组织、证书管理、就业手续等,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执行。

  4、学校将在招生各环节核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发现条件不符者,有权取消其考核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七、监督机制

  学校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由学校纪检部门进行专责监督,接受投诉。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332893 62325294

  监督电话:(010)62332307

  电子信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自动传真:(010)82371778

  联系人: 王焕 老师

  九、本简章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0年7月13日


  附件1:我校专业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具体情况

  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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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以上信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整理而成,仅供参考,为保证毕业生所报考的二学位专业符合二学位招生要求,请务必自己再次核对本专业和志愿专业的学科门类和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也可以自行登陆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核对;或者直接打开教育部官网《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下载“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下载后核对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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