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江苏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20年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基数为179名(其中依托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招收思政骨干专项计划3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国家承认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不包括非学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报考思政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其中,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至少一篇。

四、招生方式

我校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招生分为三批次。第一批次直接攻博招收于招生当年的上个年度9月-10月进行,与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同步;第二批次硕博连读招收(含“五年制”博士预备生)及优秀导师自主招收于招生当年的上个年度10月-12月进行。直接攻博招收和硕博连读招收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各学院招生计划的60%。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和第一、二批次招生情况,学校于12月份公布普通招收招生计划,并于招生当年3月份开展第三批次普通招收工作,第二批次未被拟录取的考生统一纳入第三批次普通招收,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一)直接攻博招收

选拔对象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二)、(四)条规定外,还须满足:

1.本校和外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支教团计划除外)。

2.符合我校推免生报考条件,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二)硕博连读招收

选拔对象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二)、(四)条规定外,还须满足:

1.第一学历须为本科,且最后学位须为学士或学士以上,现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学术型或博士点学科相关的专业型在读研究生;或原则上应是来自《中国大学评价》前百强高校或其他院校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有较好的科研潜质和培养前途。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人不得申请硕士学位,三年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原则上应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申请;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对基础扎实、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可以跨学科申请,但必须由申请人向所报考的学科提出充分的理由和相关材料,报招生学院审批,研究生院备案。

4.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成绩≥425分,或IELTS成绩≥6.0分,或TOEFL成绩≥85分,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五年制”博士预备生按照《江苏大学遴选“五年制”博士预备生实施办法(试行)》已完成选拔。

(三)优秀导师自主招收

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类别的导师须列入当年博士生招生目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我校专职导师中的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国家优青、省杰青、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带头人、近三年获得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等;对学科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其他指导教师(经所在招生学科、学院同意,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批准),每年可自主选拔1名优秀拔尖创新人才攻读博士学位,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占学院当年招生计划。

选拔对象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二)、(四)条规定外,还须满足:

1.已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硕士学位,或获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境外高校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已成为行业重要业务骨干,并在所从事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取得重大科研创新成果。经所在招生学科推荐、学院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3.就业类别为定向就业,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四)普通招收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学校统一组织英语水平测试。

五、报名日期及程序

所有考生都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开始日期:2019年10月23日,“直接攻博招收”、“硕博连读招收”(含“五年制”博士预备生)及“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截止日期:2019年11月22日;“普通招收”方式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一)所有考生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240元)。我校使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bsbm/

(二)考生打印相关表格,“直接攻博招收”、“硕博连读招收”(含“五年制”博士预备生)及“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考生于2019年11月18日至22日(“普通招收”方式考生于12月26日至31日)至研究生楼520室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正反打印,依次排列,以便审核):

1.《报考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原件一份(附件1)。

申请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或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的考生,还须提交江苏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或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或江苏大学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和申请表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原件二份(附件5);

3.近三个月内体检表原件一份(附件6,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一份(附件7);

5.获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学硕士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开学报到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境外学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本专科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7.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原件一份、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一份(在学及应届考生无需提供);

9.在职人员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出具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无固定格式)。

10.思政骨干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交: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8),须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一篇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相关领域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有封面、目录、正文)。

六、综合考核办法

(一)直接攻博招收考核办法

直接攻博招收与当年度推荐免试接收工作同步进行,其接收办法及日程安排与硕士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日程一致,具体参见《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二)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1月28日前由招生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12月4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PPT汇报、答辩等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五年制”博士预备生由学院自定考核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即确定为拟录取,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普通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普通招收考生应及时关注12月份公布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

2020年3月2日至3月7日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1.英语水平测试

英语水平测试题型包括词汇与语法、阅读理解、英汉互译和写作等。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综合考核阶段进行;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初试日期: 2020年3月7日上午8:30-11: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试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研究生楼。

初试科目成绩将于2020年3月底公布,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我校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

2.综合考核

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

(1)基础理论笔试考核。由学院自定是否组织本学科基础理论笔试考核,组织笔试的学院应将考核方案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专业能力考核。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中专业能力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

七、录取

直接攻博招收、硕博连读招收(含“五年制”博士预备生)、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考核意见进行审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直接攻博招收和硕博连读招收(含“五年制”博士预备生)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各学院招生计划的60%,其中直接攻博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招收计划的20%。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拟录取考生超过招生总计划5%时,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投票表决确定拟录取名单。以上三类招收录取人数均占学院当年招生计划。

普通招收:学院按照定向和非定向考生考核总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定向生源人数(思政骨干专项计划除外)不超过本学院招生总人数的15%。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籍档案由学校寄发定向单位人事部门。

八、入学日期

秋季入学。入学报到时间为2020年9月入学 (以入学通知书为准)。届时由学院核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九、学制与学费

(一)直接攻博招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和普通招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五年制”博士预备生实行“2+3”(硕士2年,博士3年)模式注册学制。

(二)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最终以省物价局备案为准,按规定学制年限计收。

(三)为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我校设置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招收享受A等30000元,其他应届硕士研究生享受B等1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3500元/学年,非定向100%覆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生均16000元/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学年,按国家下达指标评定),以及高水平论文单项奖、科研实践创新赛事单项奖、优秀学位论文单项奖和“三助一辅”助学金等,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

十、导师招生指标

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每位博士生导师硕博连读招收及普通招收考生招生人数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情况自定。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指标”由招生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专项指标不在各学院招生总规模内),由研究生院制订专项指标分配方案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十一、其他

(一)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遵照所报考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与录取的补充规定。(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招生”板块或各学院网站)。

(二)硕博连读招收中“五年制”博士预备生培养方案参照直接攻博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学费、奖助学金政策等按注册身份执行。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相关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生与所在学习、工作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五)考生在报考前须与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取得联系,并征得导师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只能报考定向。

(六)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有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九)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1-8878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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