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坐落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广西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广西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仪器科学与技术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有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个,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是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高校。学校开设有本科专业76个,其中,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6个,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安排,现将我校2020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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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参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2.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7月1日至7月5日12:00前登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www.guet.edu.cn/zs/),点击“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逐项填写报名信息。

  (二)上传材料

  报名全部为网上进行,无需邮寄纸质材料,考生须将以下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本人签字确认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科期间获奖证书扫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

  以上材料要求扫描清晰,彩色,并统一打包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大小在50M以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考生于2020年7月10日前登陆报名系统或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审核结果。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方式:面试考核

  (二)考核时间:7月18日-19日

  (三)考核内容:面试由考生申请报考的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进行组织,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四)其他:各专业具体考核测试安排于2020年7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公布。

  六、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将于7月底之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邮箱zhaosheng@guet.edu.cn。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1)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本科期间获奖证书原件。

  其中,《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和《录取通知书》需交到报到点,由学校留存。

  七、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

  八、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九、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73-2290010(兼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zhaosheng@gue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guet.edu.cn/zs/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邮编541004)

附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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